国家发改委: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023年06月14日 10:06
来源于:共富财经
国家发改委: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20
国家发改委: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2024年底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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