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以销售防疫物资为名诈骗57万获刑10年9个月
原标题:浙江女子以卖防疫物资为名诈骗57万元获刑10年9个月。
浙江台州女子黄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销售防疫物资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57万元。3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诈骗案的一审判决书,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
判决书显示,从2020年1月25日开始,疫情防控期间,黄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等防疫用品的消息。
自1月29日起,他多次向黄购买口罩,并预付货款。黄收到钱后,家人柯某明确告诉他,没有口罩出售,将钱全部退还给黄。但黄某隐瞒了口罩无货源的事实,通过编造快递单号、谎称延迟发货等方式继续收取何某货款。
公诉机关指控,截至2月12日,黄某共向何某收款2425187元,这些款项均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方式支付。案发前,黄某将部分钱款用于网络赌博和还债。之后,何某多次催货未果,要求退款。黄先后退还赃款共计2268767元,其余156420元未退还。
此外,2020年2月11日至14日期间,在看到黄发布的销售防疫物资信息后,向黄购买口罩,黄以同样方式收取383271元,并在多次催货未果。要求退款后,共收到174411元。其余208860元尚未归还。
2020年2月17日至20日,朱某联系黄购买口罩和额头温度枪。黄某多次向朱某收取网络赌博及还债款共计205626元。案发后,黄退还朱某636元,其余204990元未退还。
黄岩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技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7027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在疫情防控期间,黄某以销售防疫物资为名实施诈骗,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酌情从重处罚。
在此基础上,黄岩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0日以诈骗罪判处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
责任编辑:蒋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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