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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探泄密风波中的凯盛融英:总部仍正常办公 员工表示暂无影响

2023年05月10日 11:05 来源于:共富财经
实探泄密风波中的凯盛融英:总部仍正常办公 员工表示暂无影响5月8日晚间,一则某咨询公司“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查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

实探泄密风波中的凯盛融英:总部仍正常办公 员工表示暂无影响

5月8日晚间,一则某咨询公司“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查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

消息称,此前苏州市国家安全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对辖区内咨询企业凯盛融英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盛融英)苏州分公司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经调查,凯盛融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作为国内信息咨询行业的头部公司,凯盛融英在业内颇有知名度,此前已于2022年3月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

5月9日,《科创板日报》记者来到凯盛融英的上海总部,看到其办公楼层有员工不断进出,透过门窗可看到员工在正常办公。

针对“专家库”进行调查,总部仍正常办公

凯盛融英所在的办公地点,位于上海市静安区的核心商圈,记者看到其所在办公楼除了凯盛融英外,还有其他一些咨询机构,包括欧立腾(北京)、喜驰(上海)、赫兹租车咨询以及凯誉管理咨询等,此外,大童保险、花王(中国)投资及芒果TV旗下的快乐阳光等知名公司也在该楼内。

对于江苏国家安全机关的通报信息,凯盛融英相关负责人对《科创板日报》记者回应称,“公司一切正常运营,在相关部门专家指导下将进一步完善了合规体系,对内部人员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相关安全防范责任义务,始终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

该负责人还对记者表示,今天公司会出一个公告。在现场,另一位凯盛融英员工也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这新闻说的已是去年的事了,我们工作了这么久,目前暂没什么大影响。”

在记者与凯盛融英的客服电话中,相关客服员工称,“这是去年年底发生的事情,舆论上肯定有影响,但库里其他专家还在,也没有解约。”从对话中,记者获悉,去年年底苏州市国安局对上海总部、苏州分公司进行了检查,主要是针对“专家库”,涉及敏感领域的半导体领域和部分国企。

“事件发生后,公司会在合规上把控更严。如果涉及到敏感咨询,公司会回绝客户。对公司而言,目前大部分专家都没问题。”在专家库里的专家方面,记者了解到,凯盛融英有来自互联网大厂、民营企业、独角兽公司,以及大学、智库等各方面的专家。

高额报酬非法获取敏感数据,王亚伟曾入股

对凯盛融英这起“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苏州国家安全局有关工作人员称,凯盛融英在承担涉外咨询项目时,频繁联系接触党政机关、重要国防科工等涉密人员,以高额报酬请行业咨询专家之名,非法获取我国各类敏感数据,对国家安全构成重大风险隐患。

“国家安全机将关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涉嫌违法违规开展咨询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执法力度,依法追究涉案公司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此前赴港上市的招股书中,《科创板日报》记者看到,凯盛融英按小时收费,收费标准达到3500元/小时。2021年前三季度,专家访谈服务每小时平均营收为3550元,较2020年2970元,上涨20%。

在客户方面,服务对象多为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是主要付费客户。这些机构从凯盛融英采购行业专家知识信息服务,提供给基金管理公司等有需求的客户。招股书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凯盛融英来自证券公司客户的营收为2.1亿元,占同期金融机构客户营收的43%,以及公司总营收的31%。

值得一提的是,在凯盛融英股东名单中,曾经的“公募基金一哥”王亚伟也现身背后。创投通-执中数据显示,2018年、2020年,王亚伟执掌的千合资本多次投资入股。

除此之外,国内知名民营企业投资平台粤民投、浙民投也投资了这家公司。股权穿透显示,除创始人徐如杰以外,广州粤民投康禾股权为第二大股东,持股7.85%。

数名合作专家被判刑

一位了解信息咨询行业、不愿具名的券商业内人士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以机构为主体的咨询信息服务,本质上是合法的。不过不排除有机构为了获得机密信息,采取了不合法的做法。

“一般而言,机密信息都有秘级级别,一些专家掌握数据信息,但该信息可能受到保密限制。凯盛融英事件由国安局来处理,说明个别专家涉及国家安全信息,在咨询中有意或无意透露了较高密级级别的信息。”该人士称。

据央视新闻报道,在凯盛融英的专家库里,某大型国企高级研究员韩某某就因境外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而韩某某在单位里的职位是涉密岗位,根据单位要求,不能在外兼职。

此外,另一在我国某重点军工企业工作的雷某某,在加入凯盛融英专家库后也因向境外泄露军事军工领域敏感信息,被追查法律责任。对此,央视报道质疑凯盛融英,“只标榜为客户引荐专家,不参与客户与专家的具体咨询过程,从而在法律上逃避监管义务”。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川平在接受《科创板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数据是网络运行的核心载体和关键内容,数据安全关切到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社会关系和国家安全,我国分别建立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数据安全进行了规范。

“相关法律对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和删除都有严格的要求和限制,其中对数据的跨境传输更是做出了严格要求,包括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使用国家网信部门制订的标准合同等一系列保护机制。”

杨川平认为,不管是否非主观或者恶意,对于因违反数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措施,除警告、罚款外,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数据合规团队负责人申晓雨律师认为,对于向境外提供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情报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几项罪名,其中“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成立并不要求当事人存在泄密的主观故意,因为疏忽大意等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同样可能触犯《刑法》。因此,即便涉事公司可能认为其没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主观意图,只是在从事正常的商业咨询活动,但仍可能因为对保守国家秘密这一法定义务的认识程度和对相关风险的敏感程度不足,客观上造成泄密的严重后果,从而被监管部门、司法部门认定为泄露国家秘密、对国家安全造成影响,并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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