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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合作社的“神秘创始人”

2023年04月27日 03:04 来源于:共富财经
萧县合作社的“神秘创始人”因社员股金无法取出,安徽萧县立亭合作社引发大众关注。时代财经发现,在萧县立亭合作社各种宣传中,曾反复出现“

萧县合作社的“神秘创始人”

因社员股金无法取出,安徽萧县立亭合作社引发大众关注。

时代财经发现,在萧县立亭合作社各种宣传中,曾反复出现“臧立亭”的身影。在不同的宣传报道中,他会以立亭合作社总经理、萧县立亭供销专业合作社创始人、立亭供销合作社理事长的头衔出现。

臧立亭是谁?

公开报道中,他是萧县第十一届政协委员,他推进智慧农业(行情000816,诊股)大棚、要带领大家建设好红薯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创收。

但时代财经发现,在裁判文书网上,他却展现出截然不同的另一面,频频向同乡同辈人贷款,年息常常高达24%。

萧县立亭合作社背后,这位神秘的臧立亭有着什么样的故事?

曾向当地红会捐赠20万

“我要是看到了(存折是啥样),我肯定不让俺妈去存。”

远在外地打工的林奇(化名)告诉时代财经,当初冲着高息、类银行的宣传,他母亲在萧县立亭合作社“存款”,一存就是好几年。

不过,当林奇仔细查看相关票据时,才发现这并不是所谓的银行存款收据,而是入股股金单。“家里父母又不识字,他们哪里懂(区别)。”林奇对此非常无奈。

4月23日,萧县县委县政府调查处置小组发布通报称,公安机关对萧县立亭合作社涉嫌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合作社实际控制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也已对该社资金资产进行冻结,社员股金暂时无法取出。

通报还称,4月21日,已对立亭合作社资金资产进行了接管,制定了社员股金本金分期分批退还办法。4月23日起,到期股金本金已开始有序退还,计划半年内完成股金本金退还工作。

4月23日晚,林奇所在的社员群也发消息提醒称,在立亭合作社入股社员,股金到期、活期、过期社员将于明早(4月24日)办理手续。

据时代财经观察,4月23日晚上,已有部分网民在短视频APP上表示自己的钱已经到账。

林奇对此半信半疑,“要给一起给,为啥还得到期的先给?万一半年后没钱了,没还给我们怎么办?”也有其他储户表示,虽然焦虑,但依然暂时相信官方,“既然县委书记说会给本金,那我就暂时相信,到时候如果钱没到账,(我们)肯定会再讨说法。”

在萧县官方的通报介绍中,萧县立亭合作社是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为社员提供农副产品购销等服务。

天眼查APP显示,包含“萧县立亭合作社”字眼的企业有3家,其中经营范围含“提供农副产品购销”的为萧县立亭农副产品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该机构成立于2016年10月,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均为自然人臧功绍,该合作社还对外投资萧县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过半持股比例在50%左右。

萧县合作社的“神秘创始人”图片来源:天眼查

不过时代财经注意到,微信公众号“萧县立亭合作社”中又出现了另一名臧姓自然人——立亭合作社总经理、萧县立亭供销专业合作社创始人、立亭供销合作社理事长臧立亭。该公众号的认证主体为“萧县瑞芳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瑞芳”或取自臧立亭妻子的名字。

不过对于臧功绍与臧立亭的关系,目前时代财经尚未从公开资料中发现关联关系。

对于臧立亭其人,在官方描述中颇具正面色彩。

2022年12月,“萧县政协”微信公众号一篇名为《政协委员风采展示(一)臧立亭:做好农民增收致富带头人》的文章显示,臧立亭出生于1970年,为第十一届县政协委员、萧县立亭农副产品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目前“萧县政协”微信公众号文章已显示为“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2022年,萧县立亭合作社在萧县庄里镇打造出智慧农业产业园——连体大棚、风机、排水沟、自动滴灌系统等应有尽有,将当地西红柿年亩产量达到5万斤以上。当时相关新闻稿中,臧立亭以萧县立亭合作社负责人的名义介绍说:“大棚采用双层保温模式,冬季保温,夏季降温,促进作物生长。灌溉和排水设施保证实现旱时可浇,涝时能排。”

除此之外,在萧县立亭合作社公众号中,臧立亭还表态带领大家建设好红薯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创收;疫情期间筹措各类防疫物资,直接向萧县红十字会捐赠现金20万元等。

“职业放贷人”?

不过,在裁判文书网上,臧立亭有着截然不同的另一面。

4月24日,时代财经在该网站以“臧立亭”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共有123篇法律文书结果,案件全部发生于安徽省,且大部分判决书、裁定书均由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出具,以下所提案件涉及的臧立亭,均系1970年11月1日出生、家住安徽萧县的“臧立亭”。

萧县合作社的“神秘创始人”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根据裁判文书网上的信息,可以大致勾勒出臧立亭的过往经历。

2014年,农民出身的臧立亭44岁,他身段灵活,既干过采石场承包,也曾做过房屋买卖。当年1月,臧立亭与同在萧县的吴某、孟某一起,将石料厂矿山开采里的石子机组生产、加工、落地装车等工程承包给叶某,为保证叶某正常推进工程,臧立亭、吴某及叶某三人需负责协调当地镇村组关系。

臧立亭身上还有一个更显著的标签——“职业放贷人”。(在2018年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朱某起诉臧立亭,并称其为“职业放贷人”。)

在上百份法律文书中,臧立亭涉及案由数量最多的是民间借贷纠纷,其次为借款合同纠纷。2014年-2022年间,臧立亭一直在起诉不同的欠款人,要求他们尽早还钱。

时代财经根据裁判文书网不完全统计,2012年-2014年期间,臧立亭多次以个人名义借出资金,借出金额从1万、3万、4万到50万不等,但这些借款利息大多高达月息2分(即年利率24%),出借对象大部分为萧县当地人,借款人年龄多为70后,与臧立亭年纪相仿。

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借贷双方约定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法院应予支持。臧立亭出借的利率刚好踩中这条界线,因此在多个借贷纠纷案件中,法院均基本支持其主张。

以2018年一桩案件为例,臧立亭起诉借款人吴某及妻子陈某等共5人。经法院审理查明,臧立亭于2013年12月向被告吴某、陈某借出本金4万,借期1年,且因双方约定利息为年利率24%,不违反法律规定,萧县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判决被告10天内偿还本息。

按照判决,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从2014年2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若被告在判决书下达日期(2018年3月13日)当天立马还钱,则需要还超49个月利息,本息合计近8万元(本金4万+利息3.95万)。

那么,频繁出借资金的臧立亭到底拥有多大的资金量?

2014年3月,臧立亭曾以1300万买下邻近萧县杨楼镇镇政府的杨楼综合大市场院内的27套门面房、14套商品房以及农贸市场上下两层5000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

尽管该交易最后同样闹上法庭,陷入各种借条、借据之争,但2014年的“农民”臧立亭无疑已拥有操作千万资金的能力。

资金互助社借款利率高达18%

萧县立亭合作社因何违法经营?截至发稿,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尚未有进一步说明。

时代财经注意到,臧立亭牵涉的立亭供销资金互助社或存在不合规之处。

据萧县立亭合作社公众号2018年的一篇文章显示,宿州市立亭供销资金互助社名下有一个总社和8个分社,其一年期年补贴率为4.25%,5年期年补贴率为5.06%,相关细则还提到,只要加入该资金互助社便能享受惠农补贴、供销系统的销售渠道等。

根据萧县立亭合作社公众号的更名记录,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其名为“宿州市立亭供销资金互助社”,后又改为萧县立亭供销专业合作社、萧县立亭合作社。而在相关判决书中,萧县立亭供销专业合作社、宿州立亭供销资金互助社为同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以此推测,萧县立亭合作社与宿州市立亭供销资金互助社或同为一家主体。

而在一份2020年的裁决书中,以年利率24%高息放贷的臧立亭,与从事惠农业务、萧县立亭合作社负责人的臧立亭重叠在了一起。

根据该裁决书,2019年,臧立亭将欠款人肖某、张某告上法庭。肖某在二审裁定中辩称,自己与臧立亭个人并无借贷关系,其实际是从萧县立亭供销专业合作社中的“宿州立亭供销资金互助社”(下称“立亭资金互助社”)借款,当时借款金额为5万。

肖某解释称,2015年8月,其向韩某借款5万元、月息2分2(2.2%)。2016年,随着韩某加入萧县立亭供销专业合作社,肖某的该笔借款也同时转入该合作社。2019年10月20日后,这笔借款的月息从2.2%下调到1.5%。在判决中,法院最后认可了肖某的说法。

换言之,即便下调了月息,2019年10月20日之后,肖某在立亭资金互助社的借款年利率仍高达18%。

据了解,国内资金互助社是由乡镇、行政村农民等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贷款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机构,一般不以盈利性为目的。

2019年7月,中国普惠金融研究所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曾选取福建霞浦县、河北承德县和甘肃景泰县三地进行调研,当时相应结论称,国内银行类机构、资金互助社及民间借贷的年实际利率平均分别约为11%、7%、18.2%。

以此来看,立亭资金互助社在当年与肖某的贷款利率远远高出平均水平,已接近民间借贷性质。

该案暴露的问题不止于此。臧立亭在案中坚称,肖某这笔借款是与自己直接签订,与萧县立亭供销专业合作社、立亭资金互助社无关。不过,臧立亭提交的关键证据——借条之中,却存在财务做账编号“2017年8月2日157”。

肖某据此反驳,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无需财务做账,该编号说明其正是与机构存在借贷关系,与臧立亭本人无关——法院同样对这一说法予以认可。

4月24日,华南某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对时代财经表示,根据其他已有的判决案例,“萧县立亭农副产品供销专业合作社”曾作为独立法人立案,本身具备起诉资格,其无法推测臧立亭为何坚持以个人名义起诉肖某。

同日,另一位北京某事务所律师同样对时代财经指出,臧立亭以个人名义起诉被告还钱,若法院也支持他的诉讼请求、最终进行强制执行,那么还款将会归还到臧立亭个人账户上,而不是合作社。“至于事件具体的来龙去脉,只有当事人才能清楚了解情况。”

立亭资金互助社也曾获得过上级部门的肯定。

2018年末,宿州市市供销社相关新闻稿指出,综合改革实施以来,宿州供销社大胆尝试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全市供销系统内已发展3家,萧县立亭农副产品供销专业合作社即为其一。

截至2018年末,宿州市3家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部共有网点21个,发展社员14483户,互助金吸收余额约12318万元,互助金借款余额10100余万元,累计发放互助金借款12041余万元,期末借款户1392多户,户均借款7.2万元。

时代财经对比发现,2019年末,在资金互助部网点减少一家,发展社员增加1731户、互助金吸收余额增加3000余万的情况下,互助金借款余额、累计发放借款、期末借款户数、户均借款均保持不变。

萧县合作社的“神秘创始人”《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的通报》 图片来源:2019年12月30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若两份新闻稿的数据无误,这意味着尽管增加了储户、吸收了余额,但2019年全年三家合作社几乎没有增加一家借款户,也未多发一笔借款。

2020年,宿迁市供销社新闻发布会未如期召开,而在2021年、2022年发布会中,也再无披露互助金相关数据。

萧县合作社的“神秘创始人”《2021年1-6月宿州市供销社政务公开整改清单》图片来源: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4月24日下午,时代财经以法律咨询的名义致电萧县下辖一镇司法所,该所所长回应称,“萧县立亭信用社事件只是个案,其他具体的合作社情况是不一样的……若有返乡创业、从资金互助社借款的意愿,你可在签订相关合作前,提前咨询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我们会给予相应帮助。”

时代财经注意到,山西省处非办旗下公众号“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在4月11日发布的文章中提及,存在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农村地区群众防范防范非法集资意识相对更弱,又缺乏投资渠道,农民合作社已成为非法集资高发领域,农村地区成为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重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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