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布风险提示-防止保险销售误导
近期,有消费者反映,部分保险营销员为提高销售业绩,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向消费者提供与实际不符或具有误导性的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存在套路营销、诱导消费、强制搭售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9月6日,银监会发布2022年第五次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谨防保险销售误导,不盲目跟风,不随意委托,不轻信“代理退保”、“代理维权”。
提示三种保险销售误导
所谓保险销售误导,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营销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用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保险产品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
银监会指出,销售误导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
具体表现为:一是隐瞒、混淆产品信息误导消费者。故意隐瞒保险产品属性,混淆保险责任相近的产品,或者将保险产品与其他理财产品相混淆,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比如,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或者用保险产品的分红率、结算利率等比率指标,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等其他金融产品的收益率进行简单比较。
第二,隐性搭售误导消费者。个别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为了提高销售业绩,以折扣、公司规定、核保政策等为由,误导消费者盲目投保高保额产品。还有一些网页、APP操作页面通过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等方式捆绑捆绑销售,强迫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三是夸大保险责任或承诺保证收益误导消费者。在保险产品的营销过程中,一些销售人员对保险责任的介绍断章取义,避重就轻,夸大保险责任范围,弱化保险责任免除等关键信息。比如口头向投保人承诺“一切皆可赔”,故意曲解保障范围误导消费者,为消费者理赔埋下隐患;或者在销售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时,存在强调“高收益”而不展示不利信息、承诺保证收益等虚假宣传行为。
不要相信“代理退保”和“代理维权”
针对保险销售误导行为,银监会不断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联动相关单位,齐抓共管,有效整治打破道德底线、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
同时,银监会提醒保险消费者,不要盲目跟风,不要随意委托,购买保险产品时不要轻信“代理退保”、“代理维权”,防范销售误导风险。
第一,不要盲目跟风,确认保险合同内容后再投保。银监会建议,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保险需求,认真了解拟购买保险产品的保险机构、保障范围、除外责任、保费、保险赔偿或给付条件,选择最适合自身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经济实力的保险产品。同时,注意防范营销过程中保险责任混淆、模糊、夸大等风险。此外,投保时,无论是线下投保还是线上投保,一定要仔细查看投保范围
第三,不相信“代理退保”和“代理维权”,选择合法合理的维权方式。银监会提醒,如对保险产品或服务有异议,或在购买保险过程中出现纠纷,应注意保留相应证据,及时向保险公司投诉,或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有必要,我们也可以根据合同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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