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单成功后电商单方面解约?专家-构成违约
原标题:对留下消费痕迹的“霸王条款”说不。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房子经济”成为新的商机,但消费纠纷仍是老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霸王条款”泛滥和运营商滥用“最终解释权”。
据介绍,“霸王条款”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在合同或卡面明确写明“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本店保留此卡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二是经营者滥用“最终解释权”,对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随意解释,强制消费,附加优惠条件。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付瑞杰表示,“霸王条款”和“合同制定不规范”应运而生,由于合同缺失、内容模糊、双方地位不平衡等原因,“霸王条款”在预付卡市场普遍存在。
北京市一中院民四庭助理法官窦磊认为,目前和今后消费合同纠纷涉及的一般法律问题,主要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如何分担责任,在因疫情、防疫措施等原因导致消费合同履行受阻或无法履行的情形下,能否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或情势变更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
比如下单成功,商家却以疫情无法及时发货为由单方面取消订单。对此,《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成功,合同成立。用户支付价款后,双方建立买卖合同关系,电商单方面解除合同是不可取的,构成违约。
同时,专家表示,电商不能及时发货甚至私自取消订单,反映了电商平台上货源不足、配送骑手不足、商家订单超载等问题。疫情形势下,这些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我们应该把治理混乱和保护权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窦磊表示,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有效解决消费合同纠纷,妥善保护消费者权益,一方面需要正确适用不可抗力条款、情势变更条款和诚实信用原则,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诚信履行合同;另一方面,要尽快打击哄抬价格、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治理市场乱象,维护市场秩序。疫情期间,如果商家哄抬价格,消费者可以据此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怎样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专家建议,消费者应在合同内容上留下痕迹,主张及时维权。尽可能以纸质合同、会员卡、微信、邮件等形式保留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注意格式条款。合同的履行情况,如付款、剩余服务、服务方式变更等。应按双方确认的内容及时记录和保存。
责任编辑:蒋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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