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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布10起典型违法广告-居然之家误导消费者 罚款30万元

2023年03月11日 01:03 来源于:共富财经 浏览量:

原标题:陕西公布10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居然之家因误导消费者被罚30万元。

中国网科技3月24日讯据官网消息,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积极发挥案例警示作用,加强广告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违法广告识别能力,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向社会公布了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浦城县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因发布“开业送家电最低价低至3.16元”广告误导消费者,被罚款30万元。

1.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陕西渭南大理石油分公司烟草广告案

当事人在贝利加油站便利店的烟草容器内发布帝豪香烟“支持帝豪香烟,想家了”的烟草广告,内容包含帝豪香烟的名称、商标、包装等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2019年7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8万元。

2.浦城县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新媒体平台、城市公交广告位、居然之家商城广场等发布广告。“买爆款最低价低至3.16元”。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消费者有误导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五)项。2019年4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30万元。

3.陕西卓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告案。

当事人在Xilu.com、360搜索等互联网媒体上发布广告题为《微信挣钱》《春秋期货-国际期货直播间》《原创1272炒股分析方法》《微信炒股》《微信炒金》。其宣传内容利用受益人讲述自己的盈利经历,推荐一个微信号或QQ号,暗示有预期投资回报,从而达到聚拢客户的目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2019年4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0万元。

4.Xi碑林梅西整形诊所医疗广告案。

在他们自己的网站上,有关方面使用过去来他们诊所就诊的病人的照片作为宣传和证明。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第7 (6)条。2019年6月,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处以30000元罚款。

5.老百姓大药房连锁(陕西)有限公司Xi临潼万年路店广告案

当事人将从网上下载的《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第一页的部分内容打印出来,粘贴在一个三角盒子上,放在药店的柜台上,药店的工作人员将方案中的“预防”介绍为“预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和《陕西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十三项的规定。2020年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陕西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

6.宝鸡三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天猫商城网店宣传“儿童果蔬面、婴儿蔬菜、蝴蝶面、卡通面、碎面3罐营养辅助食品”和“[适用人群]九个月以上婴儿至所有人群”,并在产品网页宣传中加入婴儿图片,但该产品实际为普通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28 (2)条。2019年5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

7.陕西方毅怡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在枫叶林居项目外围墙面发布含有“枫叶林居”等项目内容的广告,印制含有“在城市枢纽设置轻轨1号线车站”内容的宣传彩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2019年11月,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13560元。

8.梅县工商联药房药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摆放“明乐宝”孟晓片、“活骨王”风湿关节片、“朱庆”的广告宣传单和“沈拓元丹”清眩谭智丸的宣传册,“明乐宝”孟晓片的版面有“五保治疗眼病!1.配方保证2。理论保障3。功效保证4。原材料保证。有效率接近100%的安全保障”等。宣传“火谷王”风湿关节片的版面有“快速治愈骨病,永不复发”等;青竹方宣传的版面有“一杯凉茶一片药彻底根治前列腺”等等;“沈拓元丹”清眩谭智丸的宣传册上有“90天完全恢复正常”等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2019年1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3000元。

9.石泉蒲公英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石泉县向阳大道、环北路广告位及垃圾桶为媒介,发布“高手就选蒲公英,十年口碑保证,近万名学生好评,1-18岁青少年学业分级专家”等广告。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2019年9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000元。

10.韩城杜瑞水杉汇洗浴有限公司广告案

当事人在洗浴广场汗蒸房门上张贴宣传广告,内容包括“缓解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促进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缓解皮肤病、过敏性皮炎”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第17条。2019年6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

责任编辑:蒋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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