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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委会公布2019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03月11日 01:03 来源于:共富财经 浏览量:

昨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19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据悉,十大案例是从全省37万多个案例中评选出来的,涉及跨境消费、老年消费、预付式消费、群体投诉等热点难点维权问题。

新快报记者通讯员岳

案例1

婚介诱导消费近3万元

调解后追回大部分款项。

2019年4月,闫女士向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举报,称其在某知名婚介公司网站上免费注册。后来婚介公司说有几个男的邀请她参加现场相亲。但到了公司后,闫女士并没有被安排相亲,而是被带到了一个隔间。一名自称“红娘”的工作人员在审核资料、填表3.5个小时后,开始和颜女士聊天。随后,该工作人员拿出iPad要求其签名,并声称直接签名就可以了。闫女士签字后才知道是消费合同,随后被要求赔偿28800元。回家后,闫女士发现不对劲,于是提出退款。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同意在扣除10%违约金的前提下解除合同,并签订了退款协议,但退款一直拖延。

经调解,双方重新签订了合同解除协议,婚介公司退还闫女士28575元。

案例2

十多次故障都没有排除。

经调解,销售公司退还21万元

2019年,张先生向广州市海珠区消费者委员会官舟分会投诉,称其通过广州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汽车销售,花费24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车开了9000公里就坏了,反复维修十几次还是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张老师提出换车或退车的建议被拒。

消费者委员会的调查证实该车辆曾被修理12次。经调解,汽车销售公司同意扣除汽车折旧费用后,退还消费者21万余元。

案例3

网上加V旅行社是“李鬼”

涉事公司进行了赔偿整改。

2019年第一季度,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共收到36起涉及某旅行社的港澳游投诉。此类投诉一般存在以下情况:消费者均居住在广东省外;通过某知名搜索引擎搜索“中国旅行社”后,近半数消费者根据有V认证的中国旅行社相关页面选择去港澳旅游;旅行中普遍遇到“强迫购物”、“原景点取消”、“食宿降级”等问题。

深圳市消委会通过调查发现,涉案旅行社均为假冒的“国际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收据、印章均为伪造。在该搜索引擎中搜索“港澳台中旅”等关键词时,页面上会出现具有V级认证的旅行社的广告信息,但这些旅行社并非官方注册的商业实体。深圳市消委会通报了相关情况,并对广告发布进行了监督。涉事搜索引擎公司迅速做出赔偿和整改承诺。针对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移交监督的36起投诉,除少数不能有效举证外,有29起获得赔偿18万余元。涉事公司积极履行整改承诺,后续跟进数百个低价港澳游账号。

案例4

促进大湾区权利保护的一体化。

澳门消费者拿回退房款

2019年2月,澳门消费者陈女士在佛山市禅城区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买房过程中,销售人员承诺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但陈女士在交了首付后被告知不能办理贷款。由于无法一次性付清房款,陈女士要求退款退订,却被要求

丰顺县消委会调查发现,张女士在与经营者沟通订购时,一直要求用好莱客板制作,但在书面购销合同中并未注明。据此,经营者表示不违约,只同意赔偿4万多元。张女士要求赔偿15万元。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赔偿消费者10万元,并对衣柜出现的问题提供保修服务。

案例6

充值金额已延迟。

消费者委员会迅速解决了争端。

2019年,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接到“车钱包”、“车钱包”、“车钱包”等微信官方账号充值不支付的投诉,其中涉及东莞某网络科技公司的投诉215件。消费者反映,其公司微信官方账号充值了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加油卡,充值金额未到账,多次联系客服都打不通。

经调查,确认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发现该公司在珠海、惠州、江门等十余个城市设有分公司,涉及消费者众多,金额高达258万元。东莞市消委会启动约谈程序,要求该公司整改。最终,所有投诉的消费者的加油卡都充值了。

案例7

押金不退,扣除购买保健品。

这个展览使许多老人为之倾倒。

2019年7月,何女士等40余名消费者向中山市小榄镇消委会举报称,中山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举办为期5天的保健品直销会。主办方规定,凡参加本次活动的消费者均可获得公司赠送的礼品,但需要缴纳“参与保证金”,并在当天活动结束后返还给参与者。现场吸引了不少老年人参与。直销会前四天,消费者只需要交几百元定金,就可以顺利退货。然而,最后一天,主办方将“参与保证金”以1000元提高到4000元,不仅没有如约返还,还要求消费者用保证金购买远高于市场价的保健品进行抵扣。

小榄镇消委分会、小榄市场监管分局、小榄公安分局经过调查,认定主办方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督促其立即退还消费者的全部押金,为40余名消费者挽回损失9万余元。

案例8

主办方单方面要退票。

消费者委员会制止经营者霸道

国际知名钢琴家江门站音乐会原定于2019年12月20日在江门市新会区体育中心举行,通过多个售票平台向公众发售300多张门票。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主办方最终决定将场地改到江门演艺中心的杜乔大剧院。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主办方在10月29日宣布,前期售出的门票全部自动退款。有消费者对此不接受,向江门市消委会投诉,涉及300多名消费者。经过调解,主办方最终为受影响的消费者提供了三种解决方案:退款、补差价升级票档、原价安排座位。所有参与的消费者都表示满意。

案例9

购房合同中的隐性霸王条款

消费者委员会代表诉讼追讨赔偿。

2017年,河南消费者蔡先生在湛江全款购买了一套价值718662元的商品房,并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于2018年6月30日交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涉案房屋仍不符合交付条件。蔡老师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按日赔偿已付房款的0.1,但开发商以合同中“逾期交付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买受人已付房款的0.1%”为由,主张违约金总额不超过718.662元(718,662元总房款的0.1%)。蔡老师认为这一条款明显不公平,但经多方努力无效

2019年7月,肇庆市端州区消委会接到348名消费者的群体投诉,涉案金额110万元。据消费者反映,端州区一家美容美发连锁机构相继倒闭,导致预付卡无法正常使用。

经端州区消委会调查,该店共有4家连锁店。自2019年5月运营商接手后,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员工被迫集体停工。经营者表示,在接手店铺之前,消费者充值的金额已经被之前的经营者收取,涉及金额较大,他本人无力退还。端州区消委会进一步核实,该店经营合同转让关系复杂,两年内转让了4家经营者,但消费者对此并不知情。消委会立即与涉事的四家经营者取得联系,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明确了四家经营者的转让关系和各自的责任。最终,四家运营商承诺将扣除赠品和优惠金额后的余额退还给各自营业期间充值的消费者,或者将卡内余额转到仍在营业的分支机构继续使用,得到了大多数消费者的认可。

责任编辑:李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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