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李星星私自更换奔驰车架延伸车主维权获赔偿
原标题:北京李星星私自更改奔驰车架并延长车号,车主维权获赔偿两年半。
新京报讯(记者张)李星星之星(北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在维修车辆时,擅自更换车架并私自印制车架号,导致车辆贬值,无法正常通过年检。2月2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告李星星的行为构成欺诈,判令被告三倍赔偿原告董成86万元。至此,2017年9月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引发的长达两年半的维权大战,终于落下帷幕。
但对董成来说,事情还没有结束。3月10日,董成向马驹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交了相关材料。他希望“欺诈”的判决有助于市场监管部门立案,对商家进行相应处罚。
今日(3月12日)上午,新京报记者联系李星星银行售后经理石某,询问案件执行进展。他表示,公司会有专人回答记者有关情况,但截至发稿,记者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2017年9月5日,事故现场,车辆右前保险杠掉落,车灯损坏。受访者供图
车辆撞上护栏后并未告知车主更换车架。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7年9月5日,董成驾驶其奔驰G500 SUV在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道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车辆撞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护栏。
现场照片显示,车辆右前保险杠部分掉落,右前车灯损坏。隔离护栏的一个金属边被撞变形了。
董成致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告知对方事故情况。随后,董成接到了奔驰官方授权经销商李星星的电话,并按照其指示将车送到了李星星在马驹桥镇的专卖店。
董成回忆说,当时手续办完了,对方承诺车辆所有的维修和更换零件都要经过他的同意才能进行。其间,他还多次询问车辆维修进度。然而,两个多月后,他收到了保险公司的短信,称车辆金额为41.8万余元。
五天后,李星星通知董成,车已经修好,可以开回去了。在其签字的《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上,维修费用总额也显示为41.8万余元。“但想到可能是因为车比较贵,配件价格在所难免,就没多想。”董成说。
2018年2月2日,董成在二手车市场做评估时,被告知车架已经换过了,新车架上有新刻的车架号。在他后来向李星星索要的修理费细节中,发现确实有更换车架的费用。
结果这辆2011年花了169.8万买的车,因为更换了车架,被贴上了“事故车”的标签,二手车市场给出了50万的估价。“这比正常市场价低了30多万。”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车管所获悉,更换车架号后,需在10日内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车主或代理人持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到车管所指定的车辆检验场所重新打印车架号。如果不改变注册手续,车辆年检就过不了,车辆就不能上路行驶。
但李星星并未告知董成更换车架一事,也未按程序到车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2018年3月,董成驾驶该车到北京市车管所京朝分局进行车检,被告知,
董成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小小的碰撞事故就把车架弄坏了。他要求李星星拿出一份证书来更换相框。“不管是国标还是奔驰标,损坏符合标准的都可以更换。但是他们一直跟我说没有标准,他们是目测的,我无法接受。而且李星星更换车架后,不仅没有去交管部门备案,还私自刻车架号,更是违法。”
去年4月16日,新京报记者和董成来到李星星。售后服务经理石某当场承认对董先生车辆的处理存在失误,应告知车主更换车架。
对于在车架上刻车架号的行为,石某表示:“不知道员工从哪里弄来的编号工具。正常程序应该是向车管部门提交变更手续,但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石某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给董成换上新车架,到车管部门办理正常的备案手续,保证车辆能通过年检,正常上路。但董成拒绝了这个计划。
2019年6月3日,通州区交通局对李星星作出行政处罚。新京报记者张景玉摄
法院判决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
2018年5月,董成将李星星起诉至通州法院。
经过2018年7月和2019年6月的两次开庭,通州法院于去年12月10日判决在未告知董先生的情况下更换前轴和车架,并对旧车架进行检测后在新车架上刻车架号的行为违法,已构成欺诈。
法院判决李星星支付董成车架维修费用的三倍,即86万余元,并将原车架放回董老师的车辆。此外,还应解决车辆发动机漏油问题,维修费用应由李星星承担。
司法鉴定书鉴定意见称“车辆的车架可以装回原车”。新京报记者张景玉摄
董成能够胜诉,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核查机动车申请表》复印件起到了关键作用。鉴定意见显示“在车辆维修项目清单中,车架总成和前桥属于不合理更换件;车辆的车架可以安装回原车。2017年9月5日车辆维修后发动机左侧漏油是2017年9月5日保养造成的。"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提出上诉。今年2月2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涉案的李星星与2019年“Xi安奔驰女车主坐引擎盖维权”事件中涉及的Xi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属于同一老板,法定代表人均为闫建生。
2020年3月10日,董成向马驹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交相关材料,再次举报李星星。新京报记者张景玉摄
业主:再次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希望商家进行处罚。
3月5日晚,董成收到了李星银行支付的全部赔偿金,但由于原相框尚未放回,他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截至当日,这场维权诉讼已历时两年半,涉案车辆未行驶两年以上。车辆每年会产生10万元折旧费,2万元保险费,停车费。而且3月31日,如果车辆因车架问题再次年检不合格,将按规定报废,还有一个京牌指标作废。
在等待判决期间,董成同时向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和通州区交通局提交了所有证据。
根据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2019年6月,通州区交通
3月10日,新京报记者陪同董成前往马驹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递交相关材料。这是继2019年通过北京12315热线和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后,董成第二次反映情况。他希望“欺诈”的判决有助于市场监管部门立案,给予商家相应的处罚。
马迹桥镇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
责任编辑:赵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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