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315 -上市公司违规成为重灾区 简历造假、掩埋会计凭证、违规担保等问题层出不穷
(原标题:a股315 |上市公司违规成为重灾区,简历造假、埋会计凭证、违规担保等问题层出不穷)
在“315”到来之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再次受到广泛关注。目前,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权益频频受到侵害。投资者作为“消费者”的重要类别之一,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加强投资者保护也将巩固资本市场的基础。据金融界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3月10日,共有101家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公开处罚或谴责。长期看,去年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有400多家。以下是侵害投资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奥联电子:虚假简历2月23日,奥联电子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事件的起因要从2022年底的一则钙钛矿投资公告说起。2022年12月9日,奥联电子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与自然人徐明军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从事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及其制备设备的研发、生产、制备和销售。由于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概念,奥联电子股价一度腾飞,从13元到45.24元/股,累计涨幅超过200%。奥联电子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表示,徐明军曾任杭州中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顾问、无锡中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浙江中能光存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总监,在钙钛矿行业的主要业绩包括指导华能清能所550650mm钙钛矿电池组件中试线工艺设备设计。华能清能院率先“打假”。2月21日,称奥林匹克电子公告中徐简历中对华能清能所的描述严重失实。徐未被邀请参观华能青能所,也未参与华能青能所钙钛矿中试线的任何设备调试和工艺研究,公司与个人无业务往来。继华能清能院之后,徐明俊的前东家杭州中能也来“打脸”奥联电子,称奥联电子关注函主要内容有夸大或失实之处,将保留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四川长虹:提供担保进展未及时披露。2月28日,上交所发布对四川长虹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监管的决定。公告显示,四川长虹在及时披露对外担保相关进展方面存在违规行为。2021年10月27日,四川长虹发布公告称,拟为子公司经销商(包括但不限于苏宁易购)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同年12月1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签订编号为《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协议,对Suning.cn拟向银行申请的5.2亿元贷款、利息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但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公司并未及时披露相关担保进展,仅按照内部制度办理了免于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担保进展未及时披露,直至担保逾期,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四川长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上交所对其及时董秘赵启林进行了监管警示。*ST长房:子公司掩埋会计凭证377箱,涉嫌拒绝或阻碍监管部门执法.2月6日,*ST长房的子公司康(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终于被证监会立案
3月3日,*ST长房也因2021年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未披露2019年和2020年分别与其原执行董事、原总经理康签订的《应收款保证协议》,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函。ST三生:ST三生在不考虑违规担保和占用资金的情况下,也收到了立案通知书。2月6日,ST三生及其控股股东潘先文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通知书。据了解,ST三生和潘先文曾有违规借款行为。2019年,ST三生与北生医药共同向重庆万盛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并将该笔借款提供给北生医药。该事项未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构成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2年6月底,结余资金占用本息合计达到6412.47万元。值得一提的是,潘先文不仅是ST三生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是北生医药的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35.61%。换句话说,潘先文没有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考虑就“挪作他用”。因未能有效解决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ST三生自2022年9月27日开市起被给予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三生股份”变更为“ST三生”。ST新研:五年虚增营收超33亿元。1月10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对ST新研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ST新研子公司明天航天连续5年财务造假,违法事实和处罚决定也一并公布。据了解,ST欣彦财务造假的主体是明天航天,是2015年ST欣彦斥资36亿元收购的子公司。2015年11月1日纳入圣欣彦合并报表范围。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至2019年,ST新研虚增营业收入33.47亿元,分别占各年度当期披露金额的25.05%、45.50%、63.34%、47.07%和9.71%,虚增利润共计13.11亿元,占各年度当期披露金额。公司涉嫌虚假记载的内容包括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虚构业务转回坏账准备、虚增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折旧、超额计提专项准备等。此外,根据决定,时任明日航天董事长韩华被罚款300万元,市场禁入10年。其他涉及虚假记录的高管也被证监会罚款。海南椰岛:50亿元投资来源未披露。2022年11月23日,上交所向海南椰岛发行《关于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根据监管警示决定,海南椰岛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编号《对外投资公告》,拟与仁怀市茅台镇浑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浑集团”)设立合资公司,合作生产销售酱香型白酒。海南椰岛在相关合同中承诺,公司或协调第三方将在未来5年内向糊涂集团注资50亿元,帮助把糊涂集团打造成为仁怀第二大酱香型酒企。但公司未披露上述50亿元投资的来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投资方案尚未确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上交所对海南椰岛董事长兼总经理封彪、董事会秘书杨鹏予以监管警示。HNA控股: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未按要求披露。2022年9月1日,由于未披露相关
根据该决定,HNA控股属于前述“单一公司”,在财务资金管理和控制方面缺乏独立性。其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合同的签订均在海航集团的组织和控制下完成。因此,HNA控股未能按要求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和相关担保。具体包括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关联方担保等,集中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即海航集团破产重组前。中国证监会对HNA控股及相关高管予以警告,并处以总计905万元的罚款。华谊兄弟:前后业绩预告差异较大。2022年8月30日,深交所发布对华谊兄弟及其董事长王、总经理、财务总监王小语的处罚决定。据悉,2022年1月28日,华谊兄弟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252.09万元至3371.39万元。同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1年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2.46亿元至2.5亿元。同日,华谊兄弟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经审计净利润2.46亿元。与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华谊兄弟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存在较大差异。鉴于上述违法事实和情节,深交所对华谊兄弟、董事长王、总经理、财务总监王小语予以通报批评处罚。值得一提的是,根据《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投资者的权益因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举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本文来自:金融界
作者:王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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