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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辩护-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023年03月15日 01:03 来源于:共富财经
(原标题:天海答辩: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2023年3月14日,天海防务发布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

(原标题:天海答辩: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023年3月14日,天海防务发布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可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大金重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扬中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因生产经营需要,拟继续向农业银行扬中支行申请不超过(含)1.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含)1年,用于办理长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业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公司将继续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26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含)。本次担保中,被担保对象大津重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风险在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因此,为大津重工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

关于累计对外担保笔数及逾期担保笔数,天海防务在公告中称:截至公告日,公司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约2.78亿元(不含本授信额度),大金重工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生效后约为3.83亿元,占公司核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19.15%,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核定的授信额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96,849.1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57.74%。公司向大金重工提供担保的金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7.51%。担保生效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109,449.15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65.25%,占公司核定担保金额的93.55%,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判决失去担保而应承担的损失。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目前天海防务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结果仍需《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4月28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买入,2021年1月2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且有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禁)的,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交易记录(推荐Excel文件)发送至全伟@hongzhoukan.com邮箱,参加《公民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最终赔偿以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公司涉嫌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可以看出,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要求及时披露重要合同的进展情况。以上事实,有相关合同、相关银行账户、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天海防务相关公告、相关定期报告、相关说明等证据证明。

根据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4年《证券市场红周刊》第193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监管局拟决定:1。天海保卫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二、对李露给予警告,并处三十万元罚款;3.对王志宏、翟红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4.给予季春林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五、对刘楠给予警告,并处十万元罚款;六、对白雪华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七、对马瑞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关注公司相关事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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