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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回复关注函-广东洪敏4.81亿股股权拍卖后 黄红云仍为实际控制人

2023年03月14日 04:03 来源于:共富财经 浏览量:

(原标题:金科回复关注函:广东洪敏所持4.81亿股拍卖后黄红云仍为实际控制人)

观点网讯:2月28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回复了广东洪敏拍卖所持股份的具体原因。

据新媒体观点,2023年1月17日,上海金融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判决广东洪敏持有金科4.81亿股(占总股本的9.0001%,占广东洪敏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原因是相关债务人未履行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项下的义务。

JD.COM网计划于2023年3月8日10: 00至2023年3月9日10: 00(不含延迟)分三期对已执行股份进行公开网上司法拍卖,分别为1.59亿股、1.62亿股和1.59亿股。

截至本回复之日,广东洪敏持有的公司股份尚未拍卖,金科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金科控股和黄红云。金科控股、黄红云、红星家具集团、广东洪敏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19,679.93万股,占总股本的224,132%。

如果这三个拍卖标的由不同的投资者获得,拍卖完成后,这三个股东将在金科目前的十大股东中排名第四、第五和第六。如果三个拍卖标的由同一投资人竞得,其9.0001%的持股比例将位列前十大股东之首,但仍低于金科控股、黄红云、红星家具集团持有的13.4130%的持股比例,为金科第二大股东。

金科股份表示,根据《减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份司法强制执行是该减持规则的明确适用,司法拍卖也是司法强制执行程序中财产处置的一种方式。且司法拍卖应属于非交易转让而非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因此《减持实施细则》关于协议转让股份的规定可以比照适用于本次司法拍卖。广东洪敏所持股份的公开司法拍卖仍在公示阶段,广东洪敏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希望妥善解决债务纠纷。

拍卖还可能涉及竞价、支付、法院执行法律程序、股权变更和转让等。能否最终实施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目前并未违反股份出售的相关规定。如果司法拍卖最终完成,广东洪敏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74条的规定,触发其未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转让其所持金科股份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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