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倒卖学生信息50余万条 教培机构3名人员获刑
原标题:50多万条学生信息被交换倒卖,3名教培机构人员获刑。
来源:国家商报。
50多万条北京、上海的中学生个人信息被交换、倒卖,导致学生和家长的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侵害,而这一切竟是教育培训机构的三名人员所为。
据虹口检察院微信号,3月12日下午,两起教育培训行业从业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虹口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支持了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原告人提出的包括民事公益诉讼赔偿在内的全部诉讼请求。
虹口区检察院介绍,2019年底,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甄别公民信息保护案件时,注意到这三人侵犯学生个人信息的案件: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教育培训机构员工,其中一人为名校硕士生,被侵权学生信息涉及北京、上海两地,数量巨大。
2017年,上海某教育机构员工刘花5000元从外地购买上海市各区大量学生个人信息13万余条;
2018年,刘通过微信认识同样在北京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的周某,与周某交换上海学生信息,换取北京各区学生信息38万余条;
2019年初,刘向两人分别出售学生信息52万余条,共计获利1.6万元。
这些学生信息包括学生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号、学校、年级、户籍地址、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父母电话等等。
不仅与刘交换学生信息,2019年,周还通过网络从其前同事、上海某教育培训机构总经理处获取上海学生信息3万余条。经查,2015年,李某通过网络以200元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高中生信息13万余条,并将其中部分信息提供给周某。
虹口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认为,刘某非法买卖、交换公民个人信息,周某非法接受、交换公民个人信息,李某非法买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三种行为均违反了国家侵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侵害了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三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刑事诉讼,同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审理后当庭裁定,支持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三名被告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被判在国家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公益诉讼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刘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周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李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同时,依法责令三人在全国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刘按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所得利润赔偿1.6万元。
责任编辑: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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