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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个自然日!有40多家企业有意通过北交所直联机制迎新 初期鼓励此类企业推荐

2023年03月14日 04:03 来源于:共富财经
北京证券交易所直接审核机制迎来新进展。据券商中国记者从投行人士处获悉,北交所近日向券商发布了最新的上市审核动向,以打消对直接上市审核机制

北京证券交易所直接审核机制迎来新进展。

据券商中国记者从投行人士处获悉,北交所近日向券商发布了最新的上市审核动向,以打消对直接上市审核机制和监管要求进展的疑虑。

据悉,截至目前,共有三家企业进入直审机制。从审核周期来看,从受理到出具批准函平均需要21个自然日。

北京证券交易所支持和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申请直连机制。对于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但具有行业领先地位、行业内技术实力一流、经营业绩突出的优质企业,北京证券交易所也明确表示支持。

试点之初,北京证券交易所鼓励主办券商推荐最近一年净利润3000万元或上一轮投后估值15亿元以上的企业提出申请。未来,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将被纳入直通之路。

已有40多家企业提出意向申请。

“实施企业强市战略”是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定的重要创新发展战略之一。北京证券交易所董事长周桂华曾表示,要推进“试点行动”,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流程,改进服务,让优质企业更快上市、更好发展。其中,建立上市、上市直审机制,实施上市培育、持续督导、上市辅导等综合监管服务。

券商中国从投行人士处了解到,近日,北交所向券商发布了最新的上市审核动向,主要围绕“直连机制”展开。

根据这份文件,自2022年11月直连机制启动以来,截至2023年2月底,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已完成3家直连企业挂牌申请的受理和审核,上述企业均通过一轮反馈完成挂牌。

从审计节奏来看,监管审计的效率较高。三家企业出具同意上市函平均需要21个自然日,其中审核结束平均需要6个工作日。

文件称,在直连审核监管机制下,全国股转公司通过内部审核监管流程再造,由同一部门负责管理直连企业的挂牌审核、持续督导、融资并购、挂牌审核等业务。因此,与一般上市相比,直接挂钩机制具有许多特点和优势:

第一,审计效率更高。监管通过利用好一年的上市期,持续审核沟通招股说明书草案等文件,帮助公司提升规范运作能力,减少上市审核时间,减少问询问题数量,努力实现合格优质企业“121”会的工作目标。

第二,服务更深入。企业申报直连意向后,全国股转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安排审计监管单位专班跟进,一企一策定制服务,指导企业从挂牌到挂牌全过程规划,指导中介机构扎实做好各阶段尽职调查等挂牌准备工作。

第三,连接更顺畅。直属部门要统筹考虑上市审核、公司监管和上市审核的监管要求,明确监管标准。因上市推荐和上市保荐标准差异导致的信息披露更正,原则上不予处罚。

据悉,在实施直连机制方面,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

对于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直连机制,北交所最新的上市审核给出了更详细的答案:

1.企业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交所市场定位,申请上市时符合北交所四套财务上市标准之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其他上市负面规定;

2.有明确的北交所发行上市计划,并与中介机构签订了发行上市服务协议。拟在上市后18个月内提交发行上市申报文件;

3.上市期间,中介机构团队能够保持稳定,不得更换任何中介机构或更换任何中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

4.各中介机构已确定上市项目签约负责人,由其担任签约人开展上市推荐业务,且至少有一名保荐代表人具有两个以上IPO项目(含精选层)签约经验;

5、自愿接受并配合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的直接审核监管安排。

监管明确提出,试点初期,鼓励主办券商重点推荐上一年度净利润3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以较低者为准)或上一轮投后估值15亿元以上的企业适用直连机制。全国股转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将综合考虑企业市场环境和经营状况变化等因素,对相关指标进行动态调整。

后续工作中,全国股转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将进一步研究将符合条件的股票挂牌公司纳入直联通道的具体工作安排。

在前述“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交所市场定位”中,需要明确新的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支持和鼓励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及相关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申请上市的公司适用直连机制。

对于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但具有行业领先地位、行业一流技术实力、经营业绩突出的优质企业,也可申请直联机制,全国股转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予以支持。

主办券商应关注规范性问题

在中介机构方面,主办券商可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上市调整,并在上市后根据保荐业务相关规则进行补充调整,以满足上市规则的要求。

根据文件,主办券商在上市过程中,应重点关注股权清晰、实际控制人认定、资质完备、资产权属清晰、环保合规、特殊投资条款、重大诉讼或仲裁等规范性问题。以避免相关问题对公司后续发行上市构成障碍。

关于财务规范,主办券商应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指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的相关要求进行最佳调整工作,尽量避免上市后大规模纠错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

监管称,主办券商原则上最迟应在上市前一个月提交直连意向申请文件,包括申请直连机制的企业汇总和申请直连机制的企业说明。主办券商原则上应至少在上市申报前两周提交预沟通文件,包括公开转让说明书、直连机制申请、主办券商对直连机制申请的核查确认意见等上市申报文件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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