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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购进口咖啡让其恶心头晕店家回复说他们体质不同

2024年05月09日 11:05 来源于:共富财经 浏览量:

原标题:网上喝进口咖啡后恶心头晕。

法院判决:消费者胜诉,商家退一赔十。

来自成都都江堰的孙老师最近有一次网购经历,这让他很生气。他从商家处购买的进口咖啡,不仅口感与之前喝过的不一样,而且喝后还出现了恶心、头晕等症状。经过询问和查询,他发现咖啡中含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成分。沟通无果后,他将商家告上法庭。近日,都江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10倍赔偿金。

网购咖啡要2000多元,但是味道不对。

“大家都喝了你买的咖啡,好喝。”2019年4月,孙老师通过网购平台在某店购买了5盒“马来西亚草本咖啡”,付款90元。包裹由同事收集,并分发给办公室的其他同事。同事喝了之后,都说很好喝。

之后,孙先生的同事主动提出再买咖啡。于是,孙先生又花了2160元在最后一家店买了同样的咖啡。2019年5月5日,孙老师在都江堰家中领取咖啡。他立即打开一包,尝了尝。没想到,他这次收到的咖啡和平时的味道大相径庭。不仅如此,喝后没多久,他就出现了恶心、头晕等不良反应。

后来孙老师问店家为什么,店家第二天回复“因为每个人体质不同,所以会有不同的反应。”孙先生查询查看交易快照后得知,这款产品的主要成分是东哥阿里、瓜拉那、玛卡、咖啡粉。

其中,东葛阿里不属于新食品原料和普通食品名单,也不属于食药同源,不能作为食品经营。此外,玛咖产品的日摄入量应25克,不适合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和孕妇。但是这款咖啡的内外包装上都没有相关标识。

法院当庭判决商家“退一赔十”

孙老师认为,商家销售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误导消费者,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沟通无果后,他将店家告上法庭,要求退款并支付10倍赔偿金。

近日,都江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孙先生通过网购购买咖啡,双方在该店的合同关系合法成立,合法有效。涉案商品为境外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按照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并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附有合格证明材料。

本案中,商家未向法院提供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证据,食品包装未依法标识中文标签和食品或者药品批准文号。可以认定,涉案交易是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此外,根据《中华人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对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要求赔偿外,还可以要求生产经营者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

综上,都江堰法院判决商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孙先生2160元,并支付10倍赔偿金21600元。

华西报-封面新闻记者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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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报-封面新闻记者李智

责任编辑:李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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