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银行部党支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并强调“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这是党中央正确处理工农城乡关系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做好新时期农村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村镇银行部党支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银监会党委要求,进一步推动农村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1.中小村镇银行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中小银行与农业同生共荣。它们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农支小的主力军,是党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在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服务网络日臻完善。截至2022年9月末,全国中小村镇银行3893家,其中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2196家,村镇银行1648家。73%的农村中小银行是县域法人,服务农村,聚焦基层。农村地区中小银行营业网点近8万个,覆盖除西藏以外的所有县(市),平均每个县28.6个网点。中小村镇银行积极运用便民金融服务点、手机银行等新兴技术,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性,基本实现了乡镇有机构、村村有服务,成为全国网点最多、分布最广、最贴近农民的金融机构。
(2)运营实力大幅提升。2003年以来,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改革不断深化,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明显改善,整体经营实力显著增强。截至2022年9月末,农村中小银行资产负债分别达到50万亿元和46.4万亿元,分别是改革前(2002年底)的23倍和21倍。贷款和存款规模分别达到27.4万亿元和39.1万亿元,是改革前的20倍;净资本增至3.6万亿元,资本充足率达到11.95%,拨备覆盖率达到133.2%,彻底改变了21世纪初全行业资不抵债的局面,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3)支持农业和扶持小企业的地位继续巩固。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的持续引导下,农村中小银行回归原位、聚焦主业取得了显著进展。贷款占资产的55%,较2016年末提高8.3个百分点,信贷主业更加突出。
大力整治同业投资、同业理财、异地展业、资金闲置等市场乱象,保持同业业务和表外业务占比在较低区间,信贷服务直接获取渠道明显改善。农户授信1亿户,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4.3万亿元和14.4万亿元。约30%的支农贷款、70%的农户贷款和80%的扶贫贷款在银行业发放,服务覆盖面和可获得性不断提高。村镇银行的平均贷款额逐年下降到28.6万元,成为信贷的“毛细血管”
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农村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村镇银行部党支部将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坚持推进改革、降低风险,加强农村中小银行金融监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1)督导坚持定位,服务乡村振兴。引导中小村镇银行聚焦主业、诚信创新,立足服务乡村振兴,不断优化农村金融供给。加大对粮食安全、农村产业、生态保护、城乡一体化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完善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增强信贷产品和服务的适应性。深度挖掘和精准满足现代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金融需求,提高新型市民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助力共同富裕。坚持信贷资金就地来源、就地使用、小额分散的原则,完善支农支小保障机制,写入章程,纳入治理,纳入考核,严格控制大额贷款和异地业务。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精准营销、数据风控和流程优化,提升客户体验和服务质量。
(二)推进深化改革,增强内生动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用系统思维谋划和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改革。支持“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转变省级农村信用社职能,规范履行职责,加强两个法人的经济联系,彻底解决省级信用社定位不准、职能不清、政企分开、权责不对等问题。深化市县法人机构改革,优化股权结构,加强股东资格审查和股东行为约束,转换经营机制,重点治理关联交易、大额授信、薪酬等风险突出领域。推动农村信用社因地制宜优化区域布局,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村镇银行重组,减少机构数量,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发展动力。
(3)持续化解风险,夯实发展基础。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把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内在规律,以“常忧”的责任感紧盯各类风险。夯实机构和股东主体责任,督促持续落实资产质量,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精准处置高风险机构,有序释放风险,防止风险外溢。拓宽风险处置渠道,探索高风险机构多元化市场退出机制,强化市场纪律,降低道德风险。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推进不良催收、追缴、问责、惩治腐败、打击犯罪。多渠道补充农村中小银行资本,不断增强抗风险能力。
(4)完善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探索分类和分类的实现
党的领导是做好农村金融工作的最大政治优势和根本政治保证。必须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坚定不移落实党对农村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农村中小银行高质量改革发展。
(一)完善农村中小银行的领导体制和组织体系。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谋划和推进工作的根本前提和重中之重,推动地方党委加强农村中小银行党的领导,督促省级农信社党委加强农村信用社党的领导,主发起人加强村镇银行党的领导,完善党组织管理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大股东和机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约束,推动廉洁金融文化在农村中小银行落地生根。
(2)促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深度融合。督促中小村镇银行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对国有资本参股的中小村镇银行实行一任党委书记、一任董事长制度,推动设立专职纪委书记或纪委委员,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党委预研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和程序,充分发挥党组织“定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发展战略、市场定位等关键问题和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3)选优配强高管团队管理。引导农村中小银行按照“政治强、业务精”、“银行家办银行”的原则选聘高层管理人员特别是一把手,把干部党管原则和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结合起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用好银行业协会高管人员人才库,推进高管人员选拔市场化、公开透明,支持大中型银行保险机构引进专业人才。探索建立监察部门与党委组织部门协商机制,对高管人员选拔任用提前沟通,避免不合格人员上岗。严格高管任职资格实质性审查,建立健全高管履职评价制度,完善不合格高管退出机制,加大对违规高管的问责和处罚力度。
下一步,农村银行部党支部将认真学习贯彻第二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创建”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和监管作风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有效监管和促进农村中小银行稳健发展,为推进中国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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