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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来了!胡某宇事件新闻发布会 透露了不少信息!录音笔音频公开吗?警察回应

2024年05月09日 11:05 来源于:共富财经
2023年2月2日,江西省市县联合工作专班在上饶市潜山县召开新闻发布会,向胡馨予通报事件调查情况。2022年10月14日,江西省上饶市潜

2023年2月2日,江西省市县联合工作专班在上饶市潜山县召开新闻发布会,向胡馨予通报事件调查情况。

2022年10月14日,江西省上饶市潜山县致远中学高一学生胡馨予失踪。事发后,组织相关部门和各方力量继续开展调查搜寻工作。2023年1月28日,胡馨予的尸体被发现。在国内权威刑事技术专家的现场指导下,省、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通过调查走访、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物证鉴定,确定胡馨予上吊自杀,发现尸体的地点为原第一现场。

发布会现场照片刘立新摄

首先,尸体被发现了。

1月28日12时25分左右,砚山县公安局接到某粮库工作人员电话,称在粮库院子里的树林里发现一具上吊的尸体。公安机关接报后迅速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发现死者衣服与致远中学学生胡某宇2022年10月14日失踪时的衣服相同。随即邀请检察院派员监督,并邀请家属代表及其委托律师全程见证。1月29日,公安机关对死者生物样本进行DNA检测,确定死者为胡某玉。

二、现场勘查

尸体在铅山县河口镇金鸡山地区一粮库院内被发现。粮库占地92亩,有仓库、宿舍等20栋建筑,占地8000多平方米,四周用红色石头围起来,高约5米。栅栏外侧是平的,内侧是阶梯状的。

中心场地位于粮库北部洼地的竹林中。洼地高差约6.3米,竹林不规则狭窄,面积约9300平方米。

中心场地北面是东西向的围栏,靠近围栏处有一堆渣土。渣土堆的高度比围栏低1.5米左右。渣土堆和围栏之间有两棵树,树比围栏高。围墙内壁上,生长着一棵向内倾斜的树,树干直径约11厘米。胡某宇的尸体挂在树的树干凸起处,挂点距离地面4.5米,垂直距离围栏顶部0.61米。

尸体穿着黑白连帽运动服,前后穿,黑色运动裤,脚上穿着深色袜子。尸体脖子上的套索是由两根白色的鞋带组成的。尸体脚趾自然下垂,离地1.47米。在尸体下方的地上发现两只白色惠利牌高帮帆布鞋,没有鞋带,有很多枯叶。左鞋尖和鞋底后跟处粘有青苔,右鞋尖有青苔划痕,鞋底粘有大面积青苔。经检验鉴定,与围栏内生长的青苔一致。

在靠近尸体头部的墙内侧红色石头的凸出部分发现了一支黑色的录音笔。

在中心地点没有打斗或拖拽的迹象。

三、尸体检验情况

胡某宇的身体高度腐败,大部分皮肤革质,头皮无出血。全身骨骼完好,颅骨、脊柱、胸肋骨未见骨折,部分牙齿因牙龈腐败在现场脱落,牙槽骨未受损;胸腔和腹腔没有发现出血,器官都在,但是腐败了,没有发现睾丸损伤。经毒理学检验,胃组织和肝组织中未检出常见农药、灭鼠剂和催眠成分。

套索是一个活套,在脖子上形成一个闭合的环。脖子上的皮肤仍然是皮质的,可以看到条状的绞索凹槽。套索槽边缘的软组织在出血,出血的位置与死者挂套索的位置一致,是一致的

通过心理专家的访谈和分析,结合胡某宇失踪前的行为,认为胡某宇性格内向孤僻,在意他人看法,很少与他人进行深入的思想情感交流,缺乏情感支持,缺乏情感发泄渠道,经常有逃避世界的想法,有随时随地将自己的情绪和想法记录在书本上的习惯。2022年9月就读致远中学后,因学习成绩不佳而产生的心理落差,加上人际关系和青春期冲动带来的压力,造成胡某宇失踪前心理状态失衡,表现为入睡困难、早醒、醒后再睡等睡眠问题,注意力难以集中、记忆困难等认知功能障碍,内疚、痛苦、无助、无望等情绪问题,进食异常、清晰。

动词(verb的缩写)录音笔的检验与鉴定

录音笔中的音频文件经公安部鉴定中心还原,声纹与胡某宇生前声音进行比对。结合调查情况,认定现场提取并封存的录音笔系胡某玉持有并使用。通过对录音笔中音频文件的综合分析,录音内容不存在人为合成或篡改的情况。2022年10月14日17时40分、23时08分,胡某宇录制的两段录音明确表达了自杀意图。

回答问题

问:公安机关如何确认案发现场提取的录音笔为胡某宇本人所有和使用,内容是否经过合成和篡改,录音是否可以公开播放?

答: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公安厅指导组组长胡满松通报,胡某宇在使用录音笔时多次录音、删改,导致使用专业设备还原后出现部分数据碎片,但录音内容未发现人为合成剪辑。有明确自杀意图的两段话如下

10月14日17时40分许,胡某玉站在宿舍五楼阳台上试图跳楼。录音显示,胡某宇说,“真的站在这里我有点紧张,但是心在狂跳。说实话,没有理由。我只是觉得没有意义。如果我真的跳了呢?”不确定。我跳下去的时候应该没人发现。至少我现在不会被发现。过几天肯定能找到。我就是不跳。哎,我好想跳,我不想,我不应该。"

23时08分,录音显示,胡某宇再次表达了自杀意图。“这毫无意义。几乎为零。再等一会儿就直接去死。是的,因为我今天有点迷茫。现在真的想死,感觉没有意义。”

胡曼松表示,鉴于胡某宇自杀,这两段原始音频是否公开,我们已按照相关规定征求家属意见,家属已明确表示可以及时公开。我们尊重家属的意愿,但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我刚才通知你的音频内容是节选。

问:胡某宇失踪后,你们是如何进行搜寻的?

答:接到胡某宇失踪同学的报警求助后,我们高度重视,全力搜寻。公安机关通过人像比对、调阅监控等技术手段进行跟踪调查。同时,我们还组织发动各级干部、巡山员、志愿组织和广大市民,对胡某宇可能出现的区域进行持续不间断的搜寻,但直到1月28日上午,仍然没有找到胡某宇,这也反映出我们对一些重点区域没有真正做到横向和纵向的搜寻。因此,我们真诚接受社会监督。

在开展搜寻工作的同时,我们一直与家属保持联系,及时向家属通报工作进展。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人文关怀,做好后续工作。

问:胡某宇的尸体离致远中学这么近。为什么100多天后才被发现?

答:事件发生后,我们组织力量在学校周边划定了589亩野生公共林区,并进行了细致的搜寻。对于涉及单位和居民区的校外区域,采取走访和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搜查,发动单位和居民自行调查。另外,我们也用热成像无人机搜索了这个区域,没有发现异常。发现尸体的粮库位置毗邻589亩的野公山林区,直线距离226米,距离致远中学胡某宇宿舍步行约400米。

粮库占地92亩,围墙高约5米。里面的主要区域装有视频监控。门卫24小时值班,有医院狗。未经允许禁止入内。我们在2022年10月20日、21日、11月26日、27日进行了四次搜查,走访了粮库,搜查了所有建筑,搜查了粮库旁边的废弃玻璃厂。

2022年11月27日下午,走访民警在完成对该单位东北方向废弃宿舍的搜索后,前往事发地点附近的森林洼地时,该区域植被茂密,未发现异常情况,未继续深入搜索。而是要求单位继续开展自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以上情况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足,我们会举一反三,进一步改进工作。

问:公安机关认定胡某宇系自杀。他临终时有什么异常行为吗?

答:胡某宇考上致远中学后逐渐遇到适应困难,具体表现为:

入睡困难,早醒,醒来后又再次入睡。我发现他在书里写了很多东西,比如“我终于知道失眠的痛苦,晚上不知道想什么,一切都乱七八糟”。

还有认知功能障碍,比如注意力难以集中,记忆力下降。很多课程的考试成绩都很低,甚至垫底。书上说“开了一节课的飞机”。很多次考试后,我对同学说:“我想听,但是我不能集中注意力,我爱发呆,我的思绪飘远了。”10月14日,我一天都没抬头上课,连书都没打开。

饮食异常,食欲不振,食欲下降。

有罪恶感、痛苦、无助、无望、无意义等情绪问题。经常躺在床上发呆,多次在书本和笔记本上写下负面情绪,比如“我吐了,新环境真的很难适应,我内向的性格真的很讨厌。这不能怪我的性格。毕竟我就是这样的人。我可以通过写点东西,在社交软件里发布“我试试”来缓解这种心情。原来我真的不在乎。我跟同学说过很多次“人活着有什么意义?”“我是否存在没有意义。”“我们压力很大,生活很无聊。我们要跳楼吗?”

2022年9月27日,胡某宇与母亲通话三次,共计43分54秒。他的母亲抱怨说,胡哭着说他不想学习,想回家。10月1日凌晨,他母亲和哥哥专程从福州赶回来安抚他们。10月4日,他们离开家回到福州。10月5日,胡某宇与母亲通话3次,共计39分47秒。他的母亲没有透露电话内容。10月10日至13日,胡某玉先后7次单独到宿舍三楼阳台,观看绥远方向和学校外的山头。10月14日,胡某玉在食堂吃完饭后,持录音笔两次登上五楼阳台,自杀意图明显。

问:有报道说胡某宇的尸体被吊起来,鞋带是承重的。我们想知道,鞋带能承受这么长时间的身体重量吗?

答:经检验鉴定,胡某宇上吊用的鞋带为涤纶材质,长147厘米,宽0.8厘米。与同类棉质鞋带相比,这种材料不易腐烂,拉力强。经调查测试,同一根鞋带在缓慢张力下的最大承重为85 kg。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腐烂后身体会失水失重,会延长鞋带的承重时间,所以没有骨折。

问:胡某宇事件发生后,网上众说纷纭,真假难辨。出现了“熊猫血”、“尸体被发现在地上双脚平行”、“尸体被发现后在树林里”等各种说法。公安机关是什么态度?

答:胡某宇失踪后,少数人为了吸引眼球,蹭热度,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拼接炮制虚假视频牟利,造成恶劣影响,扰乱社会秩序。比如广泛传播的熊猫血问题胡某宇,经检测为O型血,并非网传的RH阴性血;关于胡某玉身体“双脚与地面平行”的问题,经现场勘查,胡某玉双脚自然下垂;关于“发现尸体的地点不是第一现场,但尸体后来被吊在树林里”的问题,经调查走访、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物证鉴定,认定胡某玉系上吊自杀,发现尸体的地点为原第一现场。

目前,公安机关已梳理出编造虚假事实、制造虚假场景、编造虚假录音、拼接监控视频、假冒当事人等五大类120余种虚假信息。虚假信息的传播,不仅给当事人家属带来巨大伤害,干扰公安机关正常的侦查搜寻工作,而且误导公众认知,向公众传递不良价值观,煽动对立,造成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了少数故意编造、传播谣言的人。比如陈某,冒充“光头”老师,拍摄威胁家人隐私的视频上传网络,影响非常恶劣。目前,检察院已依法决定对其逮捕。又如,李某赞、李父子发布视频,编造因其为胡某玉事件发声,其家人受到威胁、亲属失踪的虚假信息。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再如,陈某红为其营销账号吸引流量,转发“后山发现血淋淋的被子”、“胡某宇被老师打死”等谣言。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他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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