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
2024年05月09日 11:05
来源于:共富财经
关于印发《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21〕12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
关于印发《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21〕12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规范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通则》以及自然资源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我们在近年来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实践基础上,起草了《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 政 部
2021年9月10日
附件下载:
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pdf
关键词:
猜你喜欢
-
发展中国家本币债券的外国投资者持有量接近创纪录的7450亿美元
2024-05-09
-
深圳官宣!无人驾驶商业化运营来了:概念股疯涨 揭秘关键环节投资机会
2023-06-20
-
率长江,被查!
2023-06-20
-
比尔·盖茨的中国往事
2023-06-20
-
刚刚!国务院,利好来了!
2023-06-20
-
历史最卷一届618:混乱中,理性回归
2023-06-20